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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155中级财务会计》讲义四

2019-10-14 作者:本站 会计 阅读数:1117
自考《00155中级财务会计》讲义四
二、财务会计要素的确认
(一) 财务会计要素确认的一般标准
财务会计确认是指将符合财务会计要素定义和规定的一般确认标准的项目纳入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的过程。某 一会计事项一旦被确认,就要同时以文字和金额表述一个项目并将该金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的总额中。符 合确认标准的项目,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内得到确认。
财务会计确认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某一事项是否需要确认?二是该事项应在何时确认?三是该事项应确认 为什么会计要素?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提出了财务会计确认应采用的标准。
关于财务会计确认的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发布的第五辑《论财务会计概念》即《企业财务报表 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中,要求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信息,应符合四个基本确认标准,即符合定义、可计量性、相关 性、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发布的《编制财务报表框架》中提出了在满足要素定义的基础上,重点考虑 未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和计量的可靠性两个因素来确认要素确认的标准,即满足要素定义的项目,如果同时满足以 下两个标准,该项目就应当加以确认:
1.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或流出主体;
2.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要素确认的标准与上述标准基本一致。同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第九条明确指出:“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从总体上规定了我国财务会计确认的权责发生制基础。权责发生制构成了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基础,也进一步构成了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基础。
(二)财务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根据以上一般要求,各要素的具体确认如下:
1.资产的确认。
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确认为资产: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人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 不应当列人资产负债表。
在资产负债表上,企业的资产按流动性分类,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 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 1 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 1 年内(含 1 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 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交易性投资和存货等资产。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负债的确认。
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人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 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在资产负债表上,企业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 预计在 1 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 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 1 年以上。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注意,判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时所称的“1 个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
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 1 年,在 1 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 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 1 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船只等,往往 超过 1 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但仍应划分为流动资产。应付账款等经营性项目,属于企业正常经营周期中使用的
营运资金的一部分,有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 1 年才到期清偿,也叫则分为流动负债。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 应当以 1 年(12 个月) 作为划分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的标准。不符合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标准的划为非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人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的所有 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3.收入的确认。
收人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 能予以确认。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4.费用的确认。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列入利润表。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人、劳务收人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表内确认费用,应以所发生的费用与所取得的具体收益项目之间的直接联系为基础,即应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即同一交易或其他事项直接产生或结合产生的收入和费用,应同时确认或合在一起确认,即在确认商品销售产生的收人时,同时确认构成商品销售成本的各种费用。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经济利益预期在若干会计期间产生,并且只能大致和间接地确定费用与收人的联系,就应当以系统而合理的分配程序为基础,在利润表内确认费用。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 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 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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